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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年鉴2024·民政事务》

来源: 民乐县地方史志办公室 作者: 日期: 2026-09-20 10:24

【概况】县民政局管理县边界工作事务中心、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县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下设县第一、第二中心敬老院、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县老年养护服务中心、县儿童福利院、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县殡仪服务中心、县公墓、生态工业园区殡仪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

【社会救助】坚持改革创新,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救助响应机制和分层分类救助体系,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适度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力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新进展,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1589.62万元。

城乡低保  制定《关于做好提高2023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保障标准的通知》,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分别提高4%、6%,提标后城市低保标准达到700元/月,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月补助水平达到465元/月,二类对象达到442元/月。年内,全县新纳入低保对象598户1243人,重新调整类别144户355人,单人户施保495人。城乡特困供养制定《关于做好提高2023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保障标准的通知》,城市特困供养金达到10920元/年,农村特困供养金达到7260元/年,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分别提高到月人均150元、301元、451元。

临时救助  进一步强化急难型和支出型救助功能,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完善急难社会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及时报告、主动发现渠道,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商的“救急难”工作机制和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年内,共为4634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01.44万元。

特殊群体救助  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综合运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城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政策措施,分类施策、精准救助。全年为城乡低保对象7057户16176人发放低保金5384.35万元;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1287户1317人发放特困供养金1232.96万元;为符合条件的4081名残疾人发放补贴资金596.25万元;为106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贴169.3万元;为9名孤儿发放“助学工程”资金9.25万元;为4081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596.25万元;为37名留守妇女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为26名留守妇女落实农村低保政策,其中一类低保6人、二类低保16人、三类低保3人、四类低保1人,实现留守妇女应保尽保、应救尽救。适时开展街面巡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人,接回在外流浪乞讨人员3人。全面落实精神障碍患者社会救助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31名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保障范围,送至专门医疗机构集中治疗。大数据赋能社会救助以低保边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为重点,全面排查因病、因残、因学等支出型困难家庭、下岗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留守群体,将符合条件的3224名对象全部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及时把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健全多部门联动困难群众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常态化开展数据共享比对,核查比对预警信息5批次2101条(重点预警信息427条),通过线上线下预警、主动发现,纳入低保对象48户127人,实施临时救助91人次,落实依申请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审核救助依申请对象917人,救助金额438.22万元。

困难群众走访慰问  综合运用多种措施保障对享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和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全年共筹集资金234.51万元,为2600户城乡困难群众、500户分散特困供养对象、43户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106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0名离任困难村干部、10个福利慈善机构发放枕巾728对、砖茶728块、床单728条、被套228条、白糖2640斤、面粉5243袋、大肉2500斤、爱心医药盒1459个、水果702箱、鸡蛋43板、大米43袋、蔬菜包43包,同时发放慰问金13.64万元。同时,为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1392户1491名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棉衣、棉鞋、床上用品等过冬物资;为1103户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发放温暖过冬救助资金165.4万元,为500户重度残疾人家庭发放34.4万元临时救助金,群众可通过自行购买煤球、蜂窝煤等低价燃煤,确保冬季燃煤供应,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

【儿童保护】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对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更新,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删除,对新增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根据要求及时录入,全县共录入孤儿1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9名、留守儿童369名,实行网络化动态管理。4名孤弃儿童送至市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并积极配合市儿童福利院做好孤弃儿童送养、学籍、户籍转入、疾病救助、生活费发放等工作,为全县106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169.3万元。扎实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为符合条件的9名孤儿发放助学金9.25万元。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收养规定,制定病残儿童收养相关制度,严格规范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移交程序,认真开展收养能力评估,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认真落实《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摸底排查,及时完善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数据。积极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动员社会各界走访慰问留守、困境儿童588名,发放慰问物资40.7万元。

未成年人保护  制定《民乐县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创新转型发展的实施细则》,持续稳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设立10个镇未保站,实现县域内未保站全覆盖。针对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工作职责、儿童侵害识别等内容,开展培训1场次;针对儿童相关政策法规、保障标准、关爱技能等内容开展宣讲311场次,惠及儿童及监护人2469人次,村(社区)覆盖率达82%。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对辖区内困境儿童全面摸底排查,并将儿童信息及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同时,按照探访制度对儿童生活、健康、学习等情况进行排查,全年签署留守儿童照护协议329份,照料监护责任落实良好。新建永固、南丰、丰乐3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县、镇、村(社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开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将“12345”热线电话合并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确定热线分管领导和两名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确保未成年人、监护缺失儿童及家庭得到及时救助。

【养老服务】提请县委、县政府出台《民乐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民乐县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能力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养老服务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投资350万元建成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个,改(扩)建村级互助幸福院5个。投资15万元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项目,对150户特殊困难老人家庭进行无障碍、安全性、适老化改造。优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为1132名分散特困人员和381名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四个一”居家上门照护服务。持续打造覆盖县乡村三级、互联互通、分级管理的“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城乡留守老人、经济困难老人、分散特困供养老人提供照料服务,县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全年为1513名对象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累计44826小时。加强养老服务人才素质能力提升,组织开展全县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护理员190人次;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68人参赛。

【福利慈善和募捐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爱心张掖圆康复梦”99公益募捐活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界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筹集善款60829.9元;接收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款119笔326290元;发起募捐倡议,动员社会力量向临夏州积石山县6.2级地震灾区捐款捐物100余万元。扎实推进“结对帮扶·爱心民乐”工程建设,2197名市县领导干部与2341名城乡特困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重度困难残疾人结对认亲,帮助解决困难1207件、帮办实事1656件、资助资金(含物资折合)63.1万元,“结对帮扶·爱心民乐”工程建设行动成效显著。

【区划地名】加强同周边地区的界线管理,在巩固2022年第四轮市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始终将行政区划管理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建立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地名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向党委报告重大事项清单。建立界线界桩一年两查的巡检制度,对地形地貌发生变化,难以辨别的部分界线进行地形修测,保持界线的完整,及时清除界线周围的杂草及其它遮挡物,查看界桩是否损坏和移动,界桩两侧的地形地貌是否有明显变化,参照物是否齐全等。印发《民乐县民政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意见〉工作方案》,建立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部门联审机制和行政区划专家库。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过程性资料进行搜集、补充、更新和完善,圆满完成地名档案整理归档并通过省级验收。积极开展边界区域综合治理及边界主动创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化解甘民、民肃边界纠纷,巩固平安边界创建成果。

【基层政权建设】推荐申报三堡镇、新天镇为第三批全国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典型。深化“四议两公开”,拓展和丰富村务公开内容,推动“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设,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深入推进基层减负。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委会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制度、公示制度、民主协商制度、村务监督等基本制度和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基层自治组织,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共育文明乡风;充分发挥妇联、团县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30余场次,通过最美典型示范,引导家庭成员争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印发《民乐县村级议事协商事项指导目录》《民乐县村务公开事项指导目录》,对全县172个行政村及14个社区居委会的基层民主协商工作进行督导,培树24个村级民主协商议事典型,“村(居)规民约”全部修订完善,三堡镇三堡村、民联镇屯粮村村规民约被评为甘肃省优秀村规民约。建成丰乐、顺化、南丰、永固、民联5个社工站,全县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以专业化、多元化、精细化服务着力提升基层社区治理服务效能。印发《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对新聘用的43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开展为期3天的岗前培训,三堡镇三堡村党支部书记牛得文被评为甘肃省第一届“最美社区工作者”。

【婚姻登记】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确定洪水镇吴庄村和上柴村为婚俗改革试点村,成立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利用“520”“七夕”等节点,集中为“准新人”进行婚前辅导,签署《移风易俗承诺书》1265份,开展集体颁证活动3场次,共办理婚姻登记2305件,其中结婚登记1233对(市内通办5例),补发结婚证352人,离婚登记211对,提取各类婚姻登记档案资料302份,签订“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2631份。以建设平安家庭、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大力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妇女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心理咨询等活动,开展婚姻家庭知识讲座3场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0场次,对454对申请离婚的夫妻调解劝和243对。按照结婚登记“省内通办”要求,及时编制“省内通办”结婚、离婚登记指南,依法依规开展省内居民“婚姻登记”。

【殡葬管理】县委、县政府将殡葬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县财政每年安排殡葬事业专项经费40万元。持续开展“活人墓”、散埋乱葬墓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有效遏制增量,妥善减少存量。按照殡葬信息化建设要求,县殡葬服务机构已全部安装并规范使用殡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2022年和2023年安葬信息已全部录入。借助“中华英烈网”祭扫平台深入开展新时代殡葬文明实践活动,慎终追远、经典诵读等祭祀活动蔚然成风,殡葬移风易俗成效显著。为进一步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投资73.04万元补充完善殡葬机构设施设备;筹措资金25万元对县殡仪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

【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全县已登记社会组织100个,其中:社会团体6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4个。持续提升社会组织“两个覆盖”率,全县单独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10个,党员53名,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3名;建立联合支部2个,党员18名,覆盖9家社会组织,挂靠组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1个。根据区域相邻、行业相近原则成立10个功能型党支部,覆盖76家社会组织,实体性社会组织实现了党组织应建尽建,党组织覆盖率达95%。县委组织部选派37名党建指导员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党的工作覆盖率达100%。扎实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全县实名注册志愿者55079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9%;有服务时长志愿者35399人,占志愿者总数的64%;注册志愿服务团队559个,开展服务项目3272个、服务时长81.7万小时;全县28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累计149人取得职业资格。